回收手机资料丢失可以赔偿(回收手机后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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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回收登记表有法律效力吗?
应该没有法律效力。
二手手机在法律上属于旧货,应遵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购活动。
法律依据:《旧货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经营旧货的个体工商业户直接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登记手续后,持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旧货经营者应当对收购和受他人委托代销、寄卖的旧货进行查验。对价值超过100元的旧货应当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
第三十二条 旧货经营者应当登记出售、寄卖及受他人委托出售、寄卖旧货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对委托处理旧货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严格查验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三十三条 旧货经营者接受委托代理销售或者代为保管旧货的,应当建立严格的物品交接、保管及偿付制度,明确有关责任,避免发生纠纷
该登记表是依照《公安部关于对经营旧手机是否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国家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作为旧货经营:赃物、走私物品、来历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赃物、走私嫌疑的物品;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其它物品;
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旧货经营者应当对收购和受他人委托代销、寄卖的旧货进行查验,对价值超过100元的旧货应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第三十二条规定,旧货经营者应当登记出售、寄卖及受他人委托出售、寄卖旧货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对委托处理旧货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严格查验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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